公告日期:2023-08-29
公告编号:2023-014
证券代码:835297 证券简称:东杨新材 主办券商:南京证券
无锡市东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8 月 25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8 月 14 日以书面通知方式发
出
5.会议主持人:陆献华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
公告编号:2023-014
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无锡市东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16)。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3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 2023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
司未分配利润为 140,886,335.38 元。
公司拟以现有的总股本 31,150,000 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50 元(含税)人民币现金,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4,672,500.00 元。
公司完成本次权益分派后,未分配利润余额为 136,213,835.38 元。
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的派发事项。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拟定 2023 年 9 月 28 日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请
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告编号:2023-014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无锡市东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无锡市东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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