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8-13
公告编号:2021-020
证券代码:835298 证券简称:宇球电子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东莞宇球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 450 万美元综合授信额度及外汇衍生产品额度,关联方钱济高、倪琳琳为本次融资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授权钱济高先生代表公司与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上述融资授信事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1 年 8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拟
向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融资授信》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自然人
姓名:钱济高
住所:浙江省乐清市虹桥镇幸福东路 796 号
关联关系:浙江省乐清市虹桥镇幸福东路 796 号
公告编号:2021-020
2. 自然人
姓名:倪琳琳
住所:浙江省乐清市虹桥镇幸福东路 796 号
关联关系:实际控制人钱济高配偶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双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达成,定价依据 公平、合理,交易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 450 万美元综合授信额度及外汇衍生产品额度,关联方钱济高、倪琳琳为本次融资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授权钱济高先生代表公司与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上述融资授信事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有助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之正常所需,是合理的,必要的。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东莞宇球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次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公告编号:2021-020
东莞宇球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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