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2-05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泓毅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之
第一期辅导进展工作报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安徽证监局首发上市辅导监管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以及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或“本辅导机构”)制定并向贵局备案的有关辅导工作实施方案的安排,银河证券结合安徽泓毅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泓毅股份”或“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其进行了辅导,辅导工作取得了预期效果。现将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安徽泓毅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 泓毅股份
证券代码 835302.OC
新三板挂牌时间 2016 年 1 月 21 日
法定代表人 何自富
注册资本 150,000,000 元
住所 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衡山路 35 号芜湖汽车电子创
业园孵化大楼 B0906-0908
董事会秘书 汪海平
电话 0553-7568215
电子邮箱 wanghaiping@anhuihongyi.com
汽车零部件的设计、研发、生产、加工、销售及管理咨询服务;汽
车装备设计、制造、销售;工具、量具、磨料磨具及各种机械设备
的生产、制造、销售;工具管理服务;汽车零部件产业创业投资;
经营范围 普通货物的运输、配送、仓储、包装、搬运装卸、流通;国内一般
商品贸易;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或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
和禁止企业经营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阶段辅导工作计划执行情况
(一)辅导时间
银河证券于 2020 年 11 月向贵局报送了辅导备案登记材料,贵局于 2020 年
11 月进行了辅导备案公示。2020 年 11 月至 2021 年 2 月,银河证券对泓毅股份
开展了第一期辅导工作。
(二)辅导工作小组的组成及变动情况
泓毅股份的辅导机构为银河证券,辅导工作小组成员包括王红兵、何森、金诚、随豪、程越芃、罗琳等 6 名人员。辅导工作小组成员均为银河证券正式从业人员,具备法律、会计等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有较强的敬业精神,且均未同时担任四家以上企业的辅导工作,符合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本阶段辅导期内,辅导工作小组成员未发生变化。
参与辅导工作的其他中介机构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三)接受辅导的人员
本次接受辅导的人员包括泓毅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代表。本阶段辅导期内,上述接受辅导人员未发生变化。
(四)辅导计划执行情况
辅导期间内,辅导机构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协调各中介机构,编制了辅导计划和实施方案,开展了对泓毅股份的第一期上市辅导工作。具体开展的主要工作如下:
1、核查泓毅股份在公司设立、股权设置和转让、增资扩股、资产评估、资本验证等方面是否合法、有效,产权关系是否明晰,股权结构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2、根据公司规范运作的基本要求,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泓毅股份公司治理、独立性、规范运作等情况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进行核查,
对相关问题的解决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3、采取督促自学、现场沟通以及咨询解答相结合等多种形式对泓毅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代表进行了证券市场、法律法规等上市相关知识的辅导。
目前,第一期辅导工作已按照既定的辅导工作总体计划推进,履行情况良好。
三、辅导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规范整改情况
本辅导期内,辅导机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规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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