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4-26
公告编号:2021-025
证券代码:835306 证券简称:得润宝 主办券商:平安证券
杭州得润宝油脂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杭州得润宝油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在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上披露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21),经事后审查发现该公告存在疏忽错误,本公司现予以更正。其相关内容更正如下:
更正前:
议案内容:为了公司持续的经营与发展,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的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预案为: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32248000 股,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6 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派发现金红利 5030688 元。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采用分派总额不变对本次权益分派方案进行调整,后续将发布公告说明调整后的分派比例。上述权益分配所涉个人所得税依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 号)执行。公司董事会需在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的派发。
更正后:
议案内容:为了公司持续的经营与发展,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的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预案为: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32248000 股,拟以权益
公告编号:2021-025
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6 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派发现金红利 5030688 元。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采用分派总额不变对本次权益分派方案进行调整,后续将发布公告说明调整后的分派比例。上述权益分派所涉个税依据《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
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 2019 年第 78 号)执行。
公司董事会需在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的派发。
公司对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杭州得润宝油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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