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9-23
公告编号:2022-024
证券代码:835316 证券简称:极众智能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西安极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9 月 21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2 年 9 月 16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晓宁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申请借款暨关联担
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22 年 9 月 7 日,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签订《借款合同》
公告编号:2022-024
【合同编号:0753117】,借款金额 500.00 万元,借款期限 24 个月(以放款日为准起算),借款用于企业购买原材料,利率为 5%,本次贷款由西安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关联方陕西极众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公司股东刘晓宁及其配偶吴艳珠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拟与西安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签订《委托保证合同》、《保证反担保合同》及《质押反担保合同》,向西安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并以公司现有的及未来叁年将产生的全部应收账款(具体金额按照实际还款日的实际余额为准)向西安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质押反担保。同时,公司股东刘晓宁及其配偶吴艳珠、股东江猛及其配偶李为以及关联方陕西极众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分别与西安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签订《保证反担保合同》,向西安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就本笔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股东刘晓宁拟与西安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签订《抵押反担保合同》,以其名下位于西安市高新区高新四路文华阁的房产向西安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抵押反担保。
上述关联方为公司借款提供担保、反担保事项未收取费用,系公司纯受益行为。
上述关联担保额度和贷款额度尚在年初预计和审议范围内,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或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但公司应西安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要求,由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借款及担保、反担保事项予以重新明确。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反对/弃权原因:无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方为公司借款无偿提供担保、反担保为公司纯受益行为,关联董事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西安极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公告编号:2022-024
西安极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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