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2-15
证券代码:835316 证券简称:极众智能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西安极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2 月 14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11 月 29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晓宁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关联方为公司 2024 年银行融资提供担保、反担保的议案》1.议案内容:
由于公司日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 2024 年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贷款等,关联方拟为公司 2024 年银行融资无偿提供担保、反担保,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事项 交易主体 预计金额
1 股权质押担保 刘晓宁、江猛 35,000,000.00
陕西极众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 信用担保及反担保 35,000,000.00
刘晓宁、吴艳珠、江猛、李为
陕西极众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3 抵押担保及反担保 刘晓宁、吴艳珠、江猛、李为、 25,000,000.00
刘小平、郭莲萍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方无偿提供担保为公司纯受益行为,关联董事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关联方 2024 年向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24 年度,为公司日常经营发展需要,本着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的原则,关联方陕西极众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极众电子)拟向公司提供借款,预计借款金额 35,000,000 元,借款期限为一年,借款利率按协议签订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具体金额以实际签订的协议内容为准)。
2024 年度,关联方刘晓宁、江猛拟无偿向公司提供借款,借款预计金额15,000,000 元。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方刘晓宁、江猛拟无偿向公司提供借款以及极众电子拟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向公司提供借款且无需公司对该项财务资助提供相应担保为免予按照关联交易审议和披露的情形,关联董事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或贷款额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情况,为解决公司资金需求,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或贷款额度不超过 5000 万元(含本数)。其中,以公司自有资产提供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反担保的额度不超过 5000 万元(含本数)。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刘晓宁先生在上述融资总额及期间内全权办理授信及借款有关合同(协议)的签字手续。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本公司年报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已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及内控规范指引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体现出了独立性与良好的专业能力。
现拟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