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8-09
公告编号:2023-053
证券代码:835328 证券简称:百华科技 主办券商:中银证券
广东百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自律监管措施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广东百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挂牌公司管理一函〔2023〕89 号)
收到日期:2023 年 8 月 8 日
生效日期:2023 年 8 月 4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
措施类别:自律监管措施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广东百华科技股份有限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挂牌公司
公司
赖世军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董事长
宁娟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股东
职晓东 董监高 董事会秘书、总经理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
二、主要内容
公告编号:2023-053
(一)违法违规事实: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赖世军、宁娟持有公司股份 1,143,867 股、652,823
股被司法冻结,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 35.94%,冻结期限自 2023 年 6 月 20 日起
至 2026 年 6 月 19 日止,涉及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登记,如果全部冻结股份被
行权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百华科技于所涉股份被司法
冻结时未及时披露,后于 2023 年 7 月 12 日补充披露。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上述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第五十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赖世军、宁娟未能及时告知司法冻结事项,配合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公司治理规则》)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作为董事长,赖世军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公司治理规则》第五条及《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的规定。
董事会秘书职晓东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公司治理规则》第五条及《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的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 6.1 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做出如下决定:
对百华科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对赖世军、宁娟、职晓东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自律监管措施将不会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自律监管措施将不会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告编号:2023-053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高度重视本次自律监管措施决定,按照《信息披露规则》等规定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业务,规范运作。同时加强证券法律法规的培训学习,提高全员合法合规和风险意识。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全国股转公司自律监管措施决定书》股转挂牌公司管理一函〔2023〕89号
广东百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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