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8-28
公告编号:2023-059
证券代码:835328 证券简称:百华科技 主办券商:中银证券
广东百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银行账户冻结、涉及诉前财产保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广东百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8 日收到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下发的《民事裁定书》((2023)粤 1971 财保 1163 号之一)及《保全及相关权利义务告知》((2023)粤 1971 执保 14418 号、(2023)粤1971 财保 1163 号之一),显示公司与朱地长诉前财产保全纠纷,对方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请求冻结公司的银行存款 210072.81 元或查封、扣押相应价值的财产。
截至本公告日,被冻结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性质:一般存款账户
开户行:兴业银行
账号:395000100100380155
冻结金额:789.40 元
账户性质:基本存款账户
开户行:中国银行
账号:686066793410
冻结金额:2505.40 元
账户性质:一般存款账户
开户行:建设银行
账号:44050177604200000039
公告编号:2023-059
冻结金额:563.11 元
一、银行账户被冻结原因
因公司与朱地长诉前财产保全纠纷,朱地长向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请求冻结公司的银行存款 210072.81 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
产。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于 2023 年 8 月 18 日作出的(2023)粤 1971 财保 1163
号之一《民事裁定书》,导致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
二、目前进展
公司将积极应对,维护公司一切合法权益,争取尽快解除公司银行账户的冻结。公司将继续对该事项进行跟进,后续将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开展,本次银行账户冻结未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正积极采取措施,尽快解决银行账户冻结的问题。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一)《保全及相关权利义务告知》((2023)粤 1971 执保 14418 号、(2023)粤 1971 财保 1163 号之一)
(二)《民事裁定书》((2023)粤 1971 财保 1163 号之一)
广东百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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