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11
北京帕克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第三期)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
北京帕克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帕克国际”、“公司”或“辅导对象”)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创证券”或“辅导机构”)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2024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以及《北京帕克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与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帕克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之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为有效开展对帕克国际的辅导工作,华创证券由王德富、吴丹、白明光、陈仕强、马艺芸、周姝妤组成辅导小组,开展对帕克国际的辅导工作。本辅导期内,根据相关工作安排,增加周姝妤进入辅导工作小组,刘彦辰、邹轶男、杜愈、冯骁因工作安排调整退出辅导工作小组,辅导人员全程参与辅导工作。
参与本期辅导的其他中介机构包括: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德恒律师”)、 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国际会计师”)。德恒律师和大华国际会计师相关人员亦为本次辅导的专业机构人员,配合华创证券开展上市辅导工作。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本期辅导时间为 2024 年 7 月 1 日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
本辅导期内,华创证券在德恒律师、大华国际会计师等机构的协助下,主要采取尽职调查、现场整改、会议讨论等形式进行。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本辅导期内,辅导机构对公司进行全面尽职调查,会同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就公司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研究,制定并督促公司落实整改方案。本期辅导的主要内容如下:
1、辅导帕克国际在公司运作过程中有关法律问题、会计与审计问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财务内控与机构设置等方面。
2、督促帕克国际按照有关规范要求与公司治理制度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表决,做好会议记录、归档等工作,并在本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时,及时完成相关换届选举工作,选举产生了新一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辅导机构适时向辅导对象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传达最新的首发上市违规案例和监管机构的审核动态,督促前述人员高度关注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与强化公司财务核算基础,以便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的质量。
4、持续关注公司的业务经营发展情况,基于公司所处行业状况,结合公司自身的优势和特点,就合理设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向公司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本辅导期内,帕克国际与各证券服务机构配合良好,上市辅导工作进展顺利。
二、辅导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本期辅导工作中,公司已在内部建立起公司治理规范制度及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目前公司内部控制能够基本做到规范、独立运行,但仍存在改善空间。辅导机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要,协助企业完善内控制度并督促执行。
三、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安排
(一)下一阶段辅导人员
下一阶段辅导人员包括王德富、吴丹、白明光、陈仕强、马艺芸、周姝妤,与本期辅导人员一致。
(二)辅导内容
辅导机构下一阶段的辅导内容主要包括:
1、进一步完善法律和财务核查工作,辅导公司进一步提高内控水平;
2、继续开展尽职调查工作,按照辅导计划以及公司具体情况推进辅导工作;3、持续强化被辅导人员在公司治理和规范化运作中的规范意识;
4、继续开展招股说明书等申报文件的撰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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