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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07-16 18:21:42 股吧网页版
中科迈德:涉及诉讼进展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7-16


公告编号:2021-030

证券代码:835334 证券简称:中科迈德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中科迈德(武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重大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1)一审情况

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2019 年 11 月 28 日

(中科迈德一审未收到应诉通知书,仅于 2019 年 11 月 28 日收到一张传票,故以
收到传票时间填写。)

诉讼受理日期:2019 年 6 月 19 日

受理法院的名称: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2)二审上诉情况

收到上诉受理通知书的日期:2020 年 9 月 17 日

诉讼受理日期:2020 年 8 月 31 日

受理法院的名称: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3)再审上诉情况

收到受理及告知合议庭组成通知书的日期:2021 年 7 月 15 日

诉讼受理及告知合议庭组成日期:2021 年 7 月 15 日

受理法院的名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二、有关重大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和进展情况
(一)(原告/上诉人/再审申请人)基本信息:

1、一审情况

姓名或名称:吴晓峰、刘行国、欧阳沁

公告编号:2021-030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无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余理平、汤红梅、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
2、二审上诉情况

姓名或名称:施康培医疗科技(武汉)有限公司、中科迈德(武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王珏、陈凯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黄俊、张玥单、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

3、再审上诉情况

姓名或名称:施康培医疗科技(武汉)有限公司、中科迈德(武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王珏、陈凯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黄俊、张玥单、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
(二)(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基本信息:

1、一审情况

姓名或名称:施康培医疗科技(武汉)有限公司、中科迈德(武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王珏、陈凯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无、无

2、二审上诉情况

姓名或名称:吴晓峰、刘行国、欧阳沁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无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余理平、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

3、再审上诉情况

姓名或名称:吴晓峰、刘行国、欧阳沁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无
(三)纠纷起因及基本案情:

一审原告吴晓峰、刘行国、欧阳沁要求被告施康培医疗科技(武汉)有限公

公告编号:2021-030

司分别向原告吴晓峰、刘行国、欧阳沁支付股权转让款及拖延支付的违约金,要求中科迈德(武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施康培医疗科技(武汉)有限公司的上述付款责任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二审上诉人施康培医疗科技(武汉)有限公司、中科迈德(武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吴晓峰、刘行国、欧阳沁股权转让纠纷一案,不服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2019)苏 0583 民初 12559 号民事判决,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再审申请人施康培医疗科技(武汉)有限公司、中科迈德(武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与被申请人吴晓峰、刘行国、欧阳沁股权转让纠纷一案,不服江苏省
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0 年 11 月 28 日作出的(2020)苏 05 民终 8155 号民
事判决书,及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于 2020 年 3 月 24 日作出的(2019)苏 0583
民初 12559 号民事判决书,提出再审申请。
(四)诉讼的请求及依据:

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8 日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平台
(www.neeq.com.cn)的《涉及诉讼公告》(公告编号:2020-069)。
(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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