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8-11
关于对中科迈德(武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
年报问询函
年报问询函【2020】第 330 号
中科迈德(武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科迈德)董事会并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我部在挂牌公司年度报告事后审查中关注到以下情况:
1、关于长期股权投资
报告期因其他股东增资导致你公司对子公司施康培医疗科技(武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施康培”)股权被动稀释丧失控制,持股比例由 51%下降到 36.88%;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账面价值为
2,884,765.43 元 , 丧 失 控 制 权 之 日 剩 余 股 权 的 公 允 价 值 为
3,498,081.35 元。你公司“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部分披露,该子公司期初余额为 0,期末余额为 2,334,413.72 元。你公司未对该子公司的投资进行追溯调整。
请你公司结合企业会计准则要求,说明未对施康培的投资丧失控制权之后按权益法进行追溯调整的原因。
请年审会计师说明你所在审计过程中是否关注到上述会计处理事项,该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要求。
2、关于其他应收款账龄及披露的勾稽关系
报告期末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为 12,126,851.90 元,较期初增加8,975,523.33 元;其中往来款为 10,698,790.64 元,较期初增加
9,065,286.77 元。
此外,你公司期初账龄 1 年以内的其他应收款金额为2,226,268.57元,期末账龄1-2年的其他应收款金额为3,050,685.62元;期初账龄 1-2 年的其他应收款金额为 142,580.00 元,期末账龄2-3 年的其他应收款金额为 4,274,865.60 元。
按欠款方归集的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前五名情况中,应收关联方施康培款项期末余额为 4,940,453.96 元,账龄为 1-3 年,但在附注“八、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章节披露对施康培其他应收款期初余额为 0 元,期末余额为 4,940,453.96 元,账龄披露存在矛盾。
请你公司:
(1)说明本期往来款大幅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并说明相关往来款项的期后还款情况;
(2)结合合并范围变动等,核实其他应收账款账龄划分及各账龄对应其他应收账款余额是否准确;
(3)核实应收施康培款项披露是否正确,如有误请更正。
3、关于职工薪酬支付情况
你公司应付职工薪酬期初余额为 1,137,782.95 元,本期计提4,482,398.74 元,本期减少 5,498,096.30 元,期末余额 363,404.02元;你公司现金流量表中“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本期为 4,404,516.38 元。
请你公司说明应付职工薪酬本期减少额与现金流量表中当期“支
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金额存在差异的原因。
4、关于其他信息披露事项
(1)临时公告显示,你公司在报告期存在披露的重大仲裁事项;你公司未于年度报告第五节重要事项中披露相关诉讼事项情况;
(2)第五节重要事项中“是否存在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情况”处,你公司披露为否,但是你公司存在法院冻结的货币资金 28,172.17 元;
(3)财务报告附注“八、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处披露你公司的最终控制人为陈凯,黄群丽、吴欣江与陈凯是一致行动人。你公司
于 2019 年 9 月 10 日披露“一致行动人变更公告”,黄群丽、吴欣江
与陈凯已签署解除一致行动人协议,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请你公司:
(1)核实相关诉讼事项是否为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的诉讼事项,并请补充披露相关情况;
(2)核实是否存在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情况,若存在请补充披露;
(3)核实与一致行动人相关的信息披露内容是否准确,并更正。
请挂牌公司持续督导券商说明你司于年报事前审查时,是否关注到上述信息披露不一致的情况,是否提示公司对相关情况进行补充披露或修改。
请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8月25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nianbao@neeq.com.cn),同时抄送主办券商;如披露内容存在错误,请及时更正。
特此函告。
公司监管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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