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8-08
公告编号:2023-081
证券代码:835342 证券简称:鑫众科技 主办券商:华福证券
辽宁鑫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纪律处分、自律监管措施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给予辽宁鑫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的决定》《关于对辽宁鑫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张扬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3 年 8 月 7 日
生效日期:2023 年 8 月 1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
措施类别:纪律处分、自律监管措施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辽宁鑫众科技股份有限公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挂牌公司
司
陈文阁 董监高 时任董事长
张扬 董监高 时任董事会秘书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
公告编号:2023-081
二、主要内容
(一)违法违规事实:
截至 2023 年 4 月 28 日,挂牌公司未能按期编制并披露 2022 年年度报告,
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挂牌公司时任董事长陈文阁,时任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张扬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的规定。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信息披露规则》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的规定,股转公司做出如下决定:
给予辽宁鑫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给予陈文阁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对张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纪律处分暂不会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重大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纪律处分暂不会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重大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将引以为戒,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
公告编号:2023-081
平和信息披露质量,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给予辽宁鑫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的决定》(纪律处分决定书[2023]148 号)
《关于对辽宁鑫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张扬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监管执行函[2023]49 号)
辽宁鑫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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