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1-28
公告编号:2023-095
证券代码:835342 证券简称:鑫众科技 主办券商:华福证券
辽宁鑫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1 月 27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陈文阁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召集,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2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0,849,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44%。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0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列席 5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公告编号:2023-095
3.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列席会议;
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姚锐先生为董事的议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现任董事张扬先生已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辞去董事职务,公司董事会提名姚锐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任期自 2023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期满。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60,849,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二)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 案 序 议 案 名 同意 反对 弃权
号 称 票数 比 例 票数 比 例 票数 比 例
(%) (%) (%)
(一) 《 关 于 0 0 0 0 0 0
提 名 姚
锐 先 生
为 董 事
的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公告编号:2023-095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天济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王利卫、王聪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议案生效情况
姓名 职位 职位变动 生效日期 会议名称 生效情况
张扬 董事 离职 2023 年 11 2023 年第六次临 审议通过
月 27 日 时股东大会
姚锐 董事 任职 2023 年 11 2023 年第六次临 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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