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10-15
公告编号:2020-031
证券代码:835343 证券简称:艾美森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厦门艾美森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10 月 15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0 年 10 月 5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叶顺生董事长
6. 会议列席人员: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以不动产做抵押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禾山
支行申请 300 万元贷款暨关联担保的议案》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满足本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拟同意本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0-031
厦门禾山支行申请 300 万元人民币(币种)的网络循环贷款,有关网络循环贷款的具体事项以网络循环借款合同约定为准,担保方式为抵押,抵押物为本公司合法持有的厦门市集美区金龙路 891 号 501 单元(不动产权证号:闽(2015)厦门市不动产权第 0019205 号)房产。
本公司授权叶顺生签署所有有关法律文书,所产生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由本公司承担。
公司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叶顺生及其配偶扈美莲拟为公司本次贷款提供个人保证担保,担保期与贷款有效期限一致。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项议案涉及关联事项,董事长叶顺生为关联方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厦门艾美森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厦门艾美森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0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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