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9-05
公告编号:2023-025
证券代码:835364 证券简称:德善药业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辽宁德善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出售闲置无形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为盘活公司资产,公司拟将自有 1 项长期闲置未投入生产的药品品种的所有权转让,本次交易价格不超过 420 万元。拟转让的药品品种及批准文号如下;
药品名称:止咳胶囊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 Z20130011
注册规格:每粒装 0.32g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
截止 2022 年末,公司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 3,689.54 万元,净资
产 12.72 万元;公司 2022 年度销售收入为 2,278.14 万元。此次拟转让的药品所
有权未实际投入生产,未形成营业收入,无账面价值,且预计交易金额不超过
公告编号:2023-025
420 万元,未超过公司上一年末经审计总资产的 30%故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9 月 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出售闲置
无形资产》议案。根据《公司章程》,本次交易无须股东大会审议。
(五)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交易的交付时间以转让协议约定为准,过户时间以专利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及药品监管部门经技术测试检查后同意为准。
(六)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七)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属于正常商业行为
本次交易属公司盘活存量闲置资产,属于正常商业行为。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山东宜岛康制药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德州市陵城区经济开发区腾达路西首
注册地址:山东省德州市陵城区经济开发区腾达路西首
注册资本:333.33 万元
主营业务:药品生产、药品批发。
公告编号:2023-025
法定代表人:于冠强
控股股东:德州维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高云峰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止咳胶囊
2、交易标的类别:□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股权类资产□其他
3、交易标的所在地:辽宁省鞍山市
4、交易标的其他情况
止咳胶囊近年无生产经营业务
(二)交易标的资产权属情况
标的资产属于公司持有药品品种所有权,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情况,无仲裁及诉讼或查封事项。
三、定价情况
(一)交易标的财务信息及审计评估情况
交易标的为公司药品品种的所有权,为公司改制前 2015 年 9 月前为公司持
有,没有进行评估及交易,未在账面体现价值。
(二)定价依据
依据市场情况及双方友好协商的结果
(三)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依据市场情况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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