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4-25
公告编号:2023-014
证券代码:835370 证券简称:东江菲特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武汉东江菲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
(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自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2 年 5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武汉东
江菲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该议案于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关于武汉东
江菲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2022]1277 号)确认,
公司发行 5,000,000 股。此次股票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0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人民币 10,000,000 元。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于 2022 年 7 月 26 日出具的中兴华(2022)第 010089 号验资报告审验。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相关规定要求,公
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
针对 2022 年第一次股票发行,公司与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或“主办券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下
称“中信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
三方监管协议符合《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
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告编号:2023-014
向发行规则》等业务规则的规定,《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和金额如下表所示:
项目 金额(元)
募集资金总额 10,000,000.00
发行费用 0.00
募集资金净额 10,000,000.00
加:开银行账户转入金额 500.00
加:银行利息 1,342.99
具体用途 累计使用金额 其中:2022 年度
1、归还银行借款 10,000,000.00 10,000,000.00
2、银行手续费 160.00 160.00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1,682.99
经核查,公司未提前使用募集资金。
四、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情况
无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情况。
五、 结论性意见
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定向发行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不存在违规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特此公告。
武汉东江菲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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