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4-29
证券代码:835371 证券简称:ST 瀚联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上海瀚联医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规则经公司 2020 年 4 月 29 日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
提交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上海瀚联医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上海瀚联医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
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向全体股东负责,对公司财务及公司董事、监事、经理
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 法权益。监事有了解公司经营情况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保密义务。
公司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
见;
(二)检查公司财务;
(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四)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予以纠正;
(五)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六)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七)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八)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 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九)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条 监事会设监事会主席 1 名。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
生。监事会主席主持监事会的工作,负责召集并主持监事会会议,代表监事会向股东大会作工作报告。
第四条 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
持。
监事会定期会议应当每六个月召开一次,并于会议召开 10 日前以书面方式进行通知(包括邮件、传真或专人送达方式)。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监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一)任何监事提议召开时;
(二)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通过了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监管部门的各种规定和要求、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和其他有关规定的决议
时;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当行为可能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或者在市场中造成恶劣影响时;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被股东提起诉讼时;
(五)《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 在发出召开监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之前,监事会应当向全体监事征集会议提案,并至少用两天的时间向公司员工征求意见。在征集提案和征求意见时,监事会应当说明监事会重在对公司规范运作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行为的监督而非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
第六条 监事提议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应当通过监事会或者直接向监事会主席提交经提议监事签字的书面提议。书面提议中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提议监事的姓名;
(二)提议理由或者提议所基于的客观事由;
(三)提议会议召开的时间或者时限、地点和方式;
(四)明确和具体的提案;
(五)提议监事的联系方式和提议日期等。
在监事会或者监事会主席收到监事的书面提议后三日内,监事会应当发出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通知。
第七条 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监事会主席指定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未指定情况
下,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
第八条 召开监事会定期会议,监事会应当提前十日将盖有公章的书面会议通知,通过直接送达、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提交全体监事。非直接送达的,还应当通过电话进行确认并做相应记录。
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可以随时通过口头或者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通
知。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
(二)拟审议的事项(会议提案);
(三)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临时会议的提议人及其书面提议;
(四)发出通知的日期。
口头会议通知至少应包括上述第(一)、(二)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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