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9-02
苏州常乐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股份方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已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以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份回购相关事项》的议案,尚需提交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回购用途及目的
本次回购股份主要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 √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为维护公司市场形象,提升投资者信心,保护中小股东利益,公司基于业务发展规划,在综合考虑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未来盈利能力等因素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回购股份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关于实施要约回购制度的公告》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拟进行股份回购。回购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三、 回购方式
本次回购方式为竞价方式回购。
务。
四、 回购价格、定价原则及合理性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结合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及近期公司股价,确定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1.19元/股,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前60个转让日平均收盘价为3.12元,拟回购价格上限低于上述价格,高于上述价格的200%。
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同行业可比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价格、所处行业成长性、未来业务发展前景等因素确定
自董事会决议至回购完成期间,如公司存在权益分派等事项,将自权益分派实施之日起,及时调整回购价格。
调整公式为:P=(P0 ﹣V * Q/Q0 )/(1+n)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回购每股股份的价格上限;V为每股的派息额;Q为扣除已回购股份数的公司股份总额;Q0为回购前公司原股份总额;n为每股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股票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P为调整后的回购每股股份的价格上限。
五、 拟回购数量、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本次拟回购股份数量不少于500.00万股,不超过1000.00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1.11%-22.22%。
根据本次拟回购数量及拟回购价格上限,预计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1,190.0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具体回购股份使用资金总额以回购结束实际情况为准。
自董事会决议至回购完成期间,如公司存在权益分派等事项,将自权益分派实施之日起,及时调整剩余应回购股份数量。
六、 回购实施期限
过12个月。
(二) 公司在下列期间不得实施回购:
1. 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披露前10个转让日内;
2. 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转让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转让日内;
3. 全国股转公司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 在竞价方式回购情况下,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披露回购实施预告,公告拟实施
回购的时间区间,提示投资者关注回购机会。
(四) 回购实施期限内,公司将加强对回购交易指令的管理,做好保密工作,严格控
制知情人范围,合理发出回购交易指令,坚决避免发生“约定交易”、“变相定向回
购”等违规情形。
七、 预计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本及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根据拟回购股份数量区间及用途,如本次回购达到数量上限,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为:
回购实施前 回购完成后
类别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1.有限售条件股份 28,405,000 63.12% 28,405,000 81.16%
2.无限售条件股份
16,595,000 36.88% 6,595,000 18.84%
(不含回购专户股份)
3.回购专户股份 0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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