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4-30
公告编号:2020-025
证券代码:835377 证券简称:常乐铜业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苏州常乐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19 年 1 月 1 日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发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其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和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1)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10 日起采用财政部于 2019 年 5 月 9 日发布的《关
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 号)。
(2)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17 日起采用财政部于 2019 年 5 月 16 日发布的《关
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 号)。
(3)公司采用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
(4)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于 2017 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
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修订前的金融工具准则简称“原金融工具准则”)。
公告编号:2020-025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本次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发的相关准则、规定及通知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是国家法律法规和行政政策要求的、统一的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颁发的相关会计准则和通知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国家相关要求与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变更。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颁发的相关会计准则和通知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国家相关要求与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采用追溯调整法
公司采用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对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
公告编号:2020-025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比较期间财务报表主要数据的影响如下:
(2018)年 12 月 31 日和(2018)年度
项目 影响比
调整前 影响数 调整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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