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4-30
证券代码:835377 证券简称:常乐铜业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苏州常乐铜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苏州常乐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
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促进公司和投
资者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的良性关系,促进公司诚实信用、规范运
作,加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提升公司的投资价值,实现股东利
益最大化和公司价值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苏州常乐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原则和目的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运用金融和市场营销原
理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实现公
司价值最大化的战略管理行为。
第三条 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应遵循如下基本原则:
(一) 充分披露投资者关心的与公司相关的信息,充分保障投资者
知情权及其合法权益;
(二) 信息披露工作应遵循国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
所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 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
(四) 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客观、真实和准确,避免过度宣传和误导;
(五) 选择投资者关系工作方式时,应充分考虑提高沟通效率,降
低沟通成本;
(六) 应主动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建议,实现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
双向沟通。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
(一) 树立尊重投资者、对投资者负责的企业文化和管理理念;
(二) 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
司的了解和认同,在投资者中建立公司的诚信度,树立公司
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
(三) 促进公司的诚信自律、规范运作;
(四) 提高公司透明度,改善公司治理结构;
(五) 最终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投资者利益最大化。
第三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涵与服务对象
第五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涵
(一) 分析研究投资者的基本情况和监管部门监管动态;
(二) 通过信息披露和收集投资者相关信息,实现与投资者之间良
好的沟通与联系;
(三) 与投资者共同参与公司发展战略的制定;
(四) 对投资者关系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效率。
第六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服务对象包括
(一) 包括潜在投资者在内的广大投资者;
(二) 证券分析师及行业分析师;
(三) 财经媒体及行业媒体等传播媒介;
(四) 监管部门和其他政府机构;
(五) 其他个人和相关机构。
第四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容、范围和方式
第七条 公司董事长是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最高负责人,公司董事会秘书
是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主要负责人。
第八条 在遵循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具
体工作职责包括:
(一) 信息沟通:按监管机构要求及时准确地进行指定信息和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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