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12-08
公告编号:2020-041
证券代码:835377 证券简称:常乐铜业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苏州常乐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
律监管措施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决定
收到日期:2020 年 12 月 1 日
生效日期:2020 年 12 月 1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
措施类别:自律监管措施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苏州常乐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吴坤华,时任公司董事长;
霍正龙,时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1、回购帐户未使用专户;
2、回购股份数量超过上限;
3、信息披露违规。
公告编号:2020-041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规事实:
一、回购账户未使用专户
常乐铜业未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在使用公司普通证券账户买卖本公司股份违规。常乐铜业分别于2020年5月12日、2020年5月13日、2020年8月27日、2020年8月28日和2020年8月31日通过普通账户以竞价方式回购100,000股、7,900,000股、1,00,000股、1,000,000股和900,000股,回购股份成交价均为1.19 元/股。2020年9月1日,常乐铜业披露了《回购股份结果公告》。
二、回购股份数量超过上限
常乐铜业于2020年5月13日通过普通账户以竞价方式回购7,900,000股,占公司拟回购股份数量上限的比例为79%;回购股份成交价均为1.19 元/股,支付金额9,401,000元。
三、信息披露违规
常乐铜业存在多项信息披露不规范的情形。一是常乐铜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后未及时披露《关于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公告》。二是常乐铜业未在回购实施区间起始日的2个交易日前披露《股份回购实施预告公告》。三是常乐铜业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后,已回购股份占挂牌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累计达到1%或1%的整数倍时,未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关于首次回购股票情况公告》和《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四是在2020年5月15日,常乐铜业回购股份达到挂牌公司总股本比例达到80%时即披露《回购股份结果公告》,属于无充分正当事由终止回购的情形。
常乐铜业分别于 2019 年 9 月 18 日、2020 年 5 月 22 日补充披露《关于回购
股份通知债权人公告》《回购进展情况公告》以及《关于取消公司回购股份结果公告并继续实施回购的公告》。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业务规则》第6.1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我司做出如下决定:对苏州常乐铜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对董事长、总经理吴坤华和董事会秘书霍正龙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告编号:2020-041
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是否存在因不符合创新层标准而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是 □否 √不适用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一)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针对以上违规事实认真学习,保证以后不再发生此类现象。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对苏州常乐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系统公监函[2020]164 号
苏州常乐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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