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7-10
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第三期)
浙江百事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百事宝/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一创投行)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北京证券交易所类第 1 号: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公司申请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辅导监管指引》等有关规定,以及《浙江百事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报告如下:
—、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根据一创投行与百事宝签订的辅导协议及制定的辅导计划,一创投行向百事宝派出杨君、李啸寒、吕佳芮、陈贤哲、陈乐欣、杨嘉鸿六位具有辅导资格、证券从业资格,未同时参与四家以上企业辅导工作的人员,由杨君担任组长,具体负责百事宝辅导工作。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百事宝的本期辅导时间自 2024 年 4 月 1 日开始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
本辅导期内,一创投行按照辅导计划,通过实地考察、现场尽调、收集并检查资料、分析复核等方式对百事宝进行了全面尽职调查;与会计师、律师沟通尽职调查进展及主要关注事项,协调各中介机构对公司持续推进全面尽职调查工作及申报文件准备工作;组织会计师、律师对尽职调查发现的问题,积极商讨和解决,督促公司从各方面规范运作,对辅导对象是否达到发行上市条件进行综合评估。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本期辅导工作的主要内容如下:
1、通过现场尽职调查并取得尽职调查资料,对公司开展了全面及专项尽职调查工作,深入了解公司的基本情况,全面收集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及财务会计等方面的基础材料,对公司财务会计、经营资质、业务获得和执行的合规性进行了重点核查。
2、持续督导接受辅导人员进行全面的法规知识学习,使接受辅导人员理解发行上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则,理解作为公众公司在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和履行承诺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
3、通过与发行人管理层组织中介机构协调会等形式,总结工作进展,讨论重大问题的整改方案,督促辅导对象推进落实。
4、核查辅导对象及其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口碑声誉情况,通过网上信息检索、现场访谈的方式对上述主体的口碑声誉进行了核查,未发现存在重大敏感事项、重大舆情、重大违法线索等负面情况或其他导致口碑声誉受损的事项发生。
5、督促辅导对象准确把握板块定位和产业政策,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规定,北交所主要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重点支持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等领域的企业,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辅导小组督促辅导对象通过梳理自身产品及服务特点、经营模式及创新点、技术水平,以及产业政策、行业研究报告等资料,研判辅导对象基本符合北交所定位。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在辅导工作过程中,其他证券服务机构积极配合辅导机构工作,与辅导工作小组进行充分沟通,使辅导工作得以有效开展。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本辅导期内,辅导机构对公司进行了全面尽职调查,并就发现的具体问题与公司及其他辅导机构进行沟通,提出了相应的建议。具体情况如下:
1、终止股权激励及定向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主要问题:公司实施限制性股权激励计划的目的是调动公司核心员工的工作积极性,鉴于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以来,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资本市场环境和行业经营环境发生了变化,公司股价出现大幅波动,目前公司股票价格与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接近并出现倒挂,且股权激励第一期解除限售考核指标没有达成,若继续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则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效果。
解决方案:经辅导小组建议,与公司管理层审慎研究后决定,公司拟终止该次股权激励计划,涉及的 15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制性股票合计 500,000 股将由公司定向回购并注销,公司将按授予价格(扣除因权益分派等导致股本和股票价格变动的影响)加上年化 2%的利息之和回购。
该次回购金额为 2,228,082.74 元,占公司资产总额的比例为
0.70%。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110,384,549 股,该次回购并注销
500,000 股。
综上,百事宝本次股份回购的回购对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