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02
公告编号:2024-063
证券代码:835409 证券简称:佰惠生 主办券商:首创证券
内蒙古佰惠生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24 年 10 月 1 日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其中,采用相对销售价格分配法对甜菜成本及其他共用辅助生产成本在主产品与副产品间进行分配。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副产品采用定额成本加上副产品车间单独核算的成本费用进行核算,自总生产成本中扣除副产品完工成本,剩余成本为主产品白糖的完工入库成本。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等相关规定执行。(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第七条“在同一生产过程中,同时生
产两种或两种以上的产品,并且每种产品的加工成本不能直接区分的,其加工成本应当按照合理的方法在各种产品之间进行分配。”以及财政部《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第三十七条“制造企业应当根据生产经营特点和联产品、副产品的工艺要求,选择系数分配法、实物量分配法、相对销售价格分配法等合理
公告编号:2024-063
的方法分配联合生产成本”之规定,为了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使财务成本核算能够客观、真实的反映公司不同产品的成本情况,便于管理层多维度分析和判断成本影响因素并做出相关决策,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产成品与副产品之间成本分配方式进行变更,其中副产品糖蜜、颗粒粕由相对销售价格分配法改为定额成本法核算,自总生产成本中扣除副产品完工成本,剩余成本为主产品白糖的完工入库成本。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 1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
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成本核算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审议情况如下:董事会表决结果为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监事会表决结果为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告编号:2024-063
(一)无法追溯调整的/不采用追溯调整的
跟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以下
简称“《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属于会计政策变更,由于确定该会计政策变更对以前各期累积影响数不切实可行,因此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提供更加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进一步提升公司存货管理水平,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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