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8
公告编号:2023-011
证券代码:835415 证券简称:海德科技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苏州海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22 年 1 月 1 日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财会〔2021〕
35 号),规定 “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 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 2022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本公司自规定之日起开始执行。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规定“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公司自规定之日起开始执行。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公司适用新收入准则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财务状
公告编号:2023-011
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已于2023年4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规定变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变更。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规定变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无法追溯调整的/不采用追溯调整的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无需追溯调整。
六、备查文件目录
《苏州海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苏州海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公告编号:2023-011
苏州海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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