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30
证券代码:835418 证券简称:翔川股份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上海翔川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
法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 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 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 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四) 酬事项;(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 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审议批准公司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 (七)审议批准公司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 要;(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九)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十) 决议;(九)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十)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一)修改公司章程;(十 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一)修改公司章程;(十二)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 二)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
议;(十三)审议批准本章程第四十一条规定 议;(十三)审议批准本章程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担保事项;(十四)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 的担保事项;(十四)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 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百分之三十的事项;(十五) 公司与关联 产百分之三十的事项;(十五)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偶发性关联交易,以及公司拟与关 方之间的偶发性关联交易,以及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同一会计年度内单笔或累计日常 联人达成的同一会计年度内单笔或累计日常性关联交易金额超过年度关联交易预计总金 性关联交易金额超过年度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超过金额为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百 额,超过金额为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百分之四十的;(十六)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十 分之四十的;(十六)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十七)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 七)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由 (十八) 股东大会不得将其法定职权授予
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 董事会行使。对于本条第(十二)(十三)及
本章程其他另有规定交易事项,股东大会应
履行审议义务,规范履行审议程序。上述股
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由董事会
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
第四十八条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 第四十八条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
十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董事会请求召开临 十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董事会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 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出。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 出。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在收到请求后十日内提出同意或 程的规定,在收到请求后十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当在作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当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五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 出董事会决议后的五日内发出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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