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12
公告编号:2024-020
证券代码:835425 证券简称:中科水生 主办券商:太平洋证券
武汉中科水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1 日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聘任邬迪元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职期限至第三届董事会换届之日止,自 2024
年 4 月 11 日起生效。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
合惩戒对象。
(二)任命原因
因公司内部工作调整,聘任邬迪元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三)新任董监高人员履历
邬迪元,男,1989 年 12 月出生,大学专科学历,中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历任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湖北分所审计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湖北分所项目经理,湖北省长投城镇化投资有限公司资深财务经理、下属子公司财务总监,武汉天元会计师事务有限责任公司质控委员、项目经理;宜昌长投兴耀新材料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3 年 11 月至今任武汉中科水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二、任命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公告编号:2024-020
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本次任命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新任财务负责人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会计专业知识背景并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
(一)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任命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是公司发展战略需要,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邬迪元先生具备履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的任职条件和工作经验,能够胜任所聘任岗位的职责要求,具备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同意聘任邬迪元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四、备查文件
《武汉中科水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武汉中科水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武汉中科水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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