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5-10
北京中通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〇二三年五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1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2
第三章股份......2
第一节股份发行......2
第二节股份增减和回购......3
第三节股份转让......4
第四章股东和股东大会......4
第一节股东......4
第二节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6
第三节股东大会的召集......8
第四节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9
第五节股东大会的召开......11
第六节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14
第五章董事会......17
第一节董事......17
第二节董事会......19
第六章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24
第七章监事会......25
第一节监事......25
第二节监事会......26
第八章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28
第一节财务会计制度......28
第二节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29
第九章通知......29
第十章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30
第一节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30
第二节解散和清算......31
第十一章修改章程......33
第十二章附则......35
北京中通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2023 年 5月10 日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北京中通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由原北京中通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全体股东共同作为发起人,通过原北京中通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整体变更的方式设立,在北京海淀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名称:北京中通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inocallCo., Ltd.
第四条 公司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乡西店村87号楼108号二层 ,邮政编码: 100124。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826 万元。
公司因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而导致注册资本总额变更的,应在股东大会通过同意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决议后,就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事项作出相应的公司章程修改决议,并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让企业更智能
第十二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计算机你系统集成;生产、加工计算机软件、硬件;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
第 三 章 股 份
第一节股份发行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四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
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五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第十六条
(一)公司发起人在公司设立时均以其持有的原北京中通网络通信有限公司
的股权所对应的净资产(基准日为 2015 年 6 月 30 日)折股认购公司股份,共计
折合股本 576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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