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5-10
北京成长秘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〇二四年五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北京成长秘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
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由北京成长秘
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共同作为发起人,通过北京成长秘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整体变更的方式设立,在北京海淀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名称:北京成长秘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Beijing Growth of Secret Technology Co., Ltd.
第四条 公司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院23号楼3层101。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826 万元。
公司因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而导致注册资本总额变更的,应在股东大会通过同意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决议后,就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事项作出相应的公司章程修改决议,并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打造全科学习力,轻松读出好成绩。
第十二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物联网技术研发;数字技术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科技中介服务;软件外包服务;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数据处理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数字文化创意软件开发;软件销售;专业设计服务;网络技术服务;云计算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四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五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第十六条 公司发起人的姓名/名称、认购的股份数、持股比例如下:
序号 发起人名称 认购股份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董国杰 575.6544 99.94%
2 周娜 0.3456 0.06%
合计 576 100%
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826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第十八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十九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一)公开发行股份;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经批准的其他方式。
第二十条 公司可以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按照《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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