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8-09
证券代码:835427 证券简称:凯丰新材 主办券商:华西证券
浙江凯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浙江凯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所持浙江凯丰特种纸业有限公司 75%的股权以人民币 5,250.00 万元的价格出售给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30%以上。
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为 420,611,121.07
元,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为 734,222,806.96元。
公司本次出售资产的交易总额为 52,500,000.00 元,未超过 2022 年度经审
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 50%即 210,305,560.54 元,且未超过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 30%即 220,266,842.09元,故本次收购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根据《浙江凯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条的规定,董事会拥有重大交易、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事项方面的权限如下:1、审议达到下列标准的重大交易(除提供担保外):(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上,但未超过 50%的;(2)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10%以上,但未超过 50%的。故本议案无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出售浙江凯丰特种纸业有限公司 75%股权的议案》。表决情况为:同
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六)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通波北路 1 号
注册地址: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通波北路 1 号
注册资本:400,552,720.00
主营业务:特种纸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法定代表人:赵磊
控股股东:赵磊、赵晨佳、赵云福、林彩玲
实际控制人:赵磊、赵晨佳、赵云福、林彩玲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浙江凯丰特种纸业有限公司 75%股权
2、交易标的类别:□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股权类资产 □其他
3、交易标的所在地:浙江龙游
4、交易标的其他情况
(1)标的公司的股权结构为:
序号 股东姓名或名称 认缴出资金额 持股比例
1 浙江凯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3000万元 75%
2 项月雄 1000万元 25%
合计 4000万元 100%
主营业务:机制特种纸制造、销售,纸加工、销售,纸浆、造纸原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货物进出口。
注册资本:4000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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