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8-22
公告编号:2023-028
证券代码:835427 证券简称:凯丰新材 主办券商:华西证券
浙江凯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8 月 18 日
2.会议召开地点:浙江龙游工业园区金星大道 30 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方式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8 月 8 日 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张颖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 3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上半年经营情况及财务报表,公司编制了《2023 年半年度报告》,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在 全 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公告编号:2023-028
(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2023 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28)。
公司监事会对《2023 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根据《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我们作为公司的监事,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后,认为:
(1)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各项规定,其中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上半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我们保证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与会监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浙江凯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公告编号:2023-028
浙江凯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 年 8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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