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7-23
公告编号:2024-024
证券代码:835431 证券简称:非凡传媒 主办券商:中天国富证券
北京非凡影界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北京非凡影界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出售资产的议案》。公司为了补充流动资金,经审慎研究,拟出售前期设备等固定资产。
本次拟出售资产截止 2024 年 6 月 30 日的资产账面价值为 4,899 万元,预计出
售价格在 1,000~1,400 万元(含税)之间,最终出售价格以实际交易价格为准。(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众公司及 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 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30%以上。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 第四十条第二款的规定:“(二)购买的资产为非股权资产的,其资产总额以该资产的账面值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相关资产与负债账面值的差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出售的资产
公告编号:2024-024
为非股权资产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该资产的账面值、相关资产与负债账面值的差额为准;该非股权资产不涉及负债的,不适用本办法第二条第三款第(二)项规定的资产净额标准;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第四款的规定:“(四)公众公司在十二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履行相应程序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 范围。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为 126,131,923.77
元,净资产额为 45,219,779.96 元。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本次出售资产账面
价值为 48,990,163.11 元,占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为 38.84%,未达到《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交易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 年 7 月 1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拟出售资产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 5 票,反对票数 0 票,弃权票数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六)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公告编号:2024-024
二、易标的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前期租赁器材
2、交易标的类别:√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股权类资产 □其他
3、交易标的所在地:浙江横店
4、交易标的其他情况:
无
(二)交易标的资产权属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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