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2-06
公告编号:2023-031
证券代码:835448 证券简称:秦汉精工 主办券商:大同证券
洛阳秦汉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2 月 6 日
2.会议召开地点:洛阳秦汉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刘瑞华女士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2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3,741,7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1%。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列席 5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公告编号:2023-031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均已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1.议案内容:
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29 日聘请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大同证
券”)担任持续督导主办券商。自公司聘请大同证券担任公司持续督导主办券商以来,大同证券遵循勤勉尽责的原则,以其专业的服务和丰富的经验,依照相关规定及协议履行了持续督导义务。
现鉴于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及自身规划原因,经双方友好协商,决定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并就相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上述协议自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具无异议函之日起生效。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43,741,76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
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提交《关于洛阳秦汉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与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43,741,76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公告编号:2023-031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及自身规划原因,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要求及规定,拟聘请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的主办券商,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并签署持续督导协议。上述协议自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具无异议函之日起生效。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43,741,76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变更公司持续督导主
办券商相关事宜>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为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变更公司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相关事宜,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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