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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4-29 18:57:32 股吧网页版
元一传媒:涉及诉讼进展公告(1)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4-29



公告编号:2022-009

证券代码:835452 证券简称:元一传媒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东阳元一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本次重大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收到受理通知书的日期:2022 年 3 月 11 日

诉讼受理日期:2022 年 3 月 11 日

受理法院的名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二、 有关重大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和进展情况

(一) (原告/上诉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东阳元一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周珍珍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王嘉悦、北京市国脉律师事务所(二) (被告/被上诉人)基本信息:

(被告一)

姓名或名称:神舞影业(北京)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解直明

公告编号:2022-009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

(被告二)

姓名或名称:解直明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

(三) 纠纷起因及基本案情:

被告一的原名是“巨和影业(北京)有限公司”。

2016 年 8 月 22 日,原告与被告一订立《联合投资框架协议》,

约定:原告与被告共同投资电视剧《夜幕人》(暂名;下称“电视剧”),电视剧预计投资 10,000 万元。其中,原告投资 2,000 万元,占全部

投资的 20%,被告一投资 8,000 万元,占全部投资的 80%。原告 2016

年 8 月 22 日及 2016 年 11 月 11 日,原告向被告一分五次支付投资款

项 500 万元。2018 年 2 月 10 日,原告与被告一订立《联合投资框架

协议之补充协议》(下称“《补充协议》”),约定:变更原告投资数额

为 500 万元;变更原告投资方式为固定收益投资,自 2019 年 3 月 1

日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以 500 万元作为本金,以 15%/年作为利率,被告一向原告清偿本金及利息。

此后,由于原告发现电视剧拍摄中止,被告一经营情况恶化,因此主张被告一向原告清偿前述本金及利息。然而被告一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履行清偿义务,甚至拒绝与原告联系、沟通。

综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提出诉讼。

公告编号:2022-009

(四) 诉讼的请求及依据:

诉讼请求:

1、向原告清偿本金 500 万元(人民币,下同);

2、被告向原告清偿利息 2,270,547.94 元(以 500 万元作为基

数,自 2019 年 3 月 1 日至本金及利息全部清偿之日止,暂计至 2022

年 3 月 10 日,共计 1,105 日);

诉讼请求第 1 项、第 2 项共计 7,270,547.94 元。

3、被告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五) 被告答辩状的基本内容:

未知。

(六) 案件进展情况:

案件正在一审民事诉讼程序中。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上地法庭拟在2022年4月26日9:00a.m.开庭。然而,由于北京市朝阳区突发疫情,并且被告一及被告二拒收传票,因此和法院协调,补充被告之前位于海淀区温泉路的地址进行送达。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表示,本次送达约两周,如仍然无法送达,拟采取公告方式,将缺席审判。如顺利送达,则等待开庭。待案件判决后将进一步公告案件进展。

公告编号:2022-009

三、 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经营及财务方面的影响

(一) 本次诉讼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司经营活动目前正常进行,本次诉讼未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 本次诉讼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司目前各项经营业务正常开展,上述所涉诉讼案件未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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