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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1-05 17:18:24 股吧网页版
威克传媒:重大诉讼公告(2)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1-05



公告编号:2023-002

证券代码:835454 证券简称:威克传媒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北京二十一世纪威克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二)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2023 年 1 月 4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3 年 1 月 4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本案将于 2023 年 1 月 12 日 14 点 00 分开庭。

二、 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 当事人基本信息:

1、原告

名称:上海少年儿童出版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冯杰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公告编号:2023-002

2、被告

名称:北京二十一世纪威克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阮欣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

(二) 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原、被告于 2019 年 12 月 10 日签署了<白马伶娜〉影视作品版权授权

使用协议(下称"协议" ),该协议约定,原告授权被告将文字作品《白马伶娜》改编成文学剧本,并拍摄制作影视作品,授权期限为协议生效之日起 5 年。就原告授予被告的权利,被告应向原告支付一次性授权费人民币 38 万元及影视作品运营分成收益。同时协议约定,如被告未全面履行协议约定的义务应赔偿原告所有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

于诉讼费、律师费)。原告于 2021 年 l 月 4 日向被告开具该一次性授

权费发票,但被告收到上述发票后,迟迟未向原告支付该一次性授权

费用。就被告逾期付款的违约行为, 原告于 2021 年 12 月 22 日向被

告发送《公函))要求被告在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足额支付上述授权

费用,并根据协议约定通知被告,如被告未在限定期限内付款,该协

议将在 2021 年 12 月 31 日之日解除。然,被告于 2021 年 12 月 27 日

收到上述《公函》后,仍未向原告支付任何款顷。后原告委托律师于

2022 年 1 月 7 日向被告发送《律师函))再次要求被告支付上述一次

性授权费,并重申,协议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解除,该《律师函》

公告编号:2023-002

己由被告签收。截至本起诉日,被告仍未向原告支付任伺款项。

(三) 诉讼请求和理由:

l、请求确认原、被告于 2019 年 12 月 10 日签署的《白马伶娜》影视

作品版权授权使用协议》于 2021 年 12 月 31 解除:

2、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一次性授权费用人民币 38 万元;

3、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原告为本案支出的律师费人民币【21,000】元

以上第 2、3 项诉讼金额, 共计为人民币【401,000】元。

4、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三、 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四、 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 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由于本次诉讼尚未开庭审理,对生产经营暂未产生影响。公司将积极妥善处理本次诉讼,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避免对公司及投资者造成损失,并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 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告编号:2023-002

由于本次诉讼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财务方面暂未产生影响。公司将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 公司采取的措施

公司将积极妥善处理本次诉讼,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并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 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六、 备查文件目录

(一)《民事起诉状》

(二)《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传票》

北京二十一世纪威克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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