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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5-31 16:51:25 股吧网页版
ST威克传: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5-31


证券代码:835454 证券简称:ST 威克传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北京二十一世纪威克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二)收到受理通知书的日期:2022 年 4 月 8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2 年 4 月 8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2023 年 5 月 30日,公司收到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发送的《民
事判决书》((2021)京 0105 民初 50866 号)
二、 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 当事人基本信息:
1、原告

姓名或名称:北京二十一世纪威克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阮欣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
2、被告

姓名或名称:东阳金英马影视传媒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麻金顶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3、被告

姓名或名称:厦门金英马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滕站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二) 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2017 年 1 月 1 日,原告(作为“乙方”)与被告 1(作为“甲方”)
签订《电视剧<恋爱方法论>联合投资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约定由双方共同合作联合投资拍摄电视连续剧《恋爱方法论》(以下简称“该剧”)。该剧制作成本预算总额为人民币 6600 万元整,原告总投资额为该剧制作成本预算的 10%,即人民币 660 万元整。

协议第三条第 4 款约定“该剧发行工作由甲方负责”;第八条第1 款第 1)点约定“甲方全权负责并完成该剧的立项、制作、宣传、发行等各个环节的报批及获得审批相关事宜,上述事宜甲方应在2017
年 6 月 30 日之前全部完成”;第八条第 1 款第 2)点约定“该剧制作
完成后,由甲方负责将该剧完成片向国家广电主管部门送审并取得该剧发行许可证。由甲方全权负责该剧在中央电视台首轮播出或其他卫
视首轮、二轮播出及地面、互联网和新媒体等的发行工作和相关事宜,签署该剧发行合同,开具发行收入发票。”

协议签订后,原告按照约定于 2017 年 1 月 4 日向被告 1 支付了
660 万元的投资款,但被告 1 未按照协议约定及时履行发行义务,导致该剧至今仍未播出。后经原告多次催促,被告 1 仍不履行发行义务,导致原告无法实现通过投资获得收益的合同目的,并遭受了巨大损失。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因此,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
(三) 诉讼请求和理由:

1、请求法院判令解除《电视剧<恋爱方法论>联合投资协议》;

2、请求法院判令被告 1 退还原告 660 万元的投资款并向原告支
付资金占有使用费(以 660 万元为基数,自 2017 年 1 月 4 日起至 2019
年 8 月 19 日,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自 2019 年 8 月 20 日起至
实际支付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3、请求法院判令被告 2 与被告 1 承担连带责任;

4、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二被告共同承担。

三、 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诉讼裁判情况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第五百六十三条、第五百六十四条、第五百六十五条、第五百六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三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确认原告北京二十一世纪威克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东阳金英马影视传媒有限公司签订的《电视剧<恋爱方法论>联合投资协议》
于 2022 年 3 月 11 日解除;

二、被告东阳金英马影视传媒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向原告北京二十一世纪威克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返还投资款 660 万元
并支付利息(以 660 万元为基数,自 2017 年 1 月 4 日起至 2019 年 8
月 19 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标准计算,自 2019 年 8
月 20 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

三、被告厦门金英马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对本判决第二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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