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10-20
证券代码:835454 证券简称:ST 威克传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北京二十一世纪威克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仲裁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本次仲裁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申请人
(二)收到仲裁通知书的日期:2022 年 4 月 20 日
(三)仲裁受理日期:2022 年 2 月 25 日
(四)仲裁机构的名称:南昌仲裁委员会
(五)反请求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南昌仲裁委员会已于 2023 年 9 月 26 日出具(2022)洪仲案裁字
第 0129 号裁决书。裁决为终局裁决。
二、 本次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 当事人基本信息:
1、申请人
名称:江西新视听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柯书平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2、被申请人
名称(被申请人 1):北京二十一世纪威克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阮欣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
3、被申请人
姓名(被申请人 2)):汪炜楠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实际控制人
(二) 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2019 年 5 月 20 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一北京二十一世纪威克
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电视剧《奔腾年代》联合投资摄制协议》(以下简称“主合同”)及《补充协议》。合同约定申请人向被申请人一投资 1000 万人民币,固定投资收益率为年化 16%,合同期限为一年。同时约定本剧的所有收入在扣除相应发行成本、代理费用和税费后,首先用于返还申请人的投资本金,如被申请人一未按期返还本金,则应该向申请人承担每日千分之一的违约金。后被申谓人二与申请人签订了《保证协议》,对被申请人一应向申请人支付投资本金,收益、违约金及实现债权发生的相关费用承但连带保证责任。
同日,被申请人一与申请人签订《应收账款质押合同》,约定被申请人一将对中央电视台电视剧频道的应收账款债权作为主合同项
下被申请人一还本返利的义务向申请人提供质押担保。后被申请人二与申请人签订《股份质押协议》,约定被申请人二将其持有 125 万股北京二十一世纪威克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85454)股票及其派生权益质押给申请人,为主合同项下债权提供徂保。
被申请人于 2019 年 7 月 4 日归还 40 万元、2019 年 10 月 24 日
归还 40 万元、2020 年 1 月 10 日归还 40 万元、2021 年 3 月 30 日归
还 300 万元(上述归还款按照先利后本的原则)外,未再向申请人支付剩余本息。
(三) 仲裁请求和理由:
1、裁决被申请人一向申请人支付剩余投资本金 8804444.44 元人民币:
2、裁决被申请人一向申请人支付利息、罚息、违约金(以剩余
投资本金 8804444.44 元人民币为基数;从 2021 年 3 月 31 日计算至
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年利率 16%计息;现暂计至 2022 年 2 月 22 日共
计 1283492.35 元);
3、裁决被申请人二对被申请人一的付款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4、裁决申请人接约处分并在仲裁请求第一项和第二项的金额范围内优先受偿被申请人一与中央电视台电视剧频道签订的《电视剧版权购买合同》项下《大浦东》影视的应收账款债权:
5、裁诀申请人按约以折价、拍卖、变卖等方式处分被申请人二持有的北京二十一世纪成克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125 万股股票及其派
生权益,并就所得价款在伸裁请求第一项和第二项的金额范围内优先受偿;
6、裁决由被申请人承担本案的全部仲裁费用。
三、 本次仲裁案件进展情况
(一)仲裁裁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七条、第二十七条、第五十四条之规定,仲裁庭裁决如下:
(一)被申请人北京二十一世纪威克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向申请人江西新视听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支付借款本金 8685917.81 元;
(二)被申请人北京二十一世纪威克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向申请人江西新视听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支付利息,利息包括两部分:1.
截止 2022 年 2 月 22 日的利息 1171247.76 元;2.以本金 8685917.81
元为基数,自 2022 年 2 月 23 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
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一年期的四倍计算的利息;
(三)被申请人汪炜楠对上述第(一)(二)项裁决被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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