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10-30
证券代码:835454 证券简称:ST 威克传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北京二十一世纪威克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二)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2023 年 10 月 27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3 年 10 月 17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公司收到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传票,一审尚未开庭
二、 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 当事人基本信息:
1、原告
姓名:郑雪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2、被告
名称(被告一):湖州银浪文化艺术工作室
法定代表人:佟睦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3、被告
名称(被告二):北京二十一世纪威克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阮欣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
4、被告
姓名(被告三):佟睦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二) 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原告是专业编剧,2020 年 9 月,被告 1 委托原告完成电视剧《白
马伶娜》的剧本改编工作,双方约定剧本集数为 20 集。2021 年 3 月,
因被告 1 需将剧本集数从 20 集变更为 24 集,经双方协商一致,将总
费用调整为 1100000 元,支付方式亦调整为:故事大纲、人物小传以
及 1-5 集剧本支付 100000 元,交付 6-10 集剧本支付 300000 元,交
付 11-17 集剧本支付 300000 元,交付 18-24 集剧本支付 300000 元,
定稿支付 100000 元。原告积极履约,已交付了故事梗概、大纲、分集、人物小传以及 1-24 集剧本,并获得了被告 1 及本剧出品方一被告 2 的认可,涉案电视剧已对外发表组训进入筹备阶段,但截止起诉
之日,被告 1 仅支付了 610000 元,尚有 490000 元未支付。
由此,原告已依约完成了委托事项的全部剧本改编工作,并无任何违约行为。但被告 1 拖欠费用的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约,原告有权向被告 1 主张编剧费及逾期支付利息损失。
被告 2 系涉案电视剧的制片方,接收原告交付的剧本,并承诺编剧费会直接支付至原告账户且给原告编剧署名权,因此,被告 2 应与被告 1 共同向原告支付编剧费,保证在本剧剧集正片、海报、宣传片中保留原告编剧署名,且保证原告署名顺序排在编剧第一位。
被告 3 系被告 1 唯一股东,二者财产并不独立,因此,被告 3 应
对被告 1 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三) 诉讼请求和理由:
1、请求判决被告 1 立即支付原告编剧费 490000 元;
2、请求判令被告 1 立即支付原告编剧费逾期付款利息,以 490000
为本金,按央行贷款利率(LPR),自 2021 年 5 月 31 日(剧本全集交
付之日)起至实际全部支付之日止【以 490000 为本金,自 2021 年 5
月 31 日起暂计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该期间利息为 33581.11 元。【以
上 1-2 项共计 523581.11 元】
3、请求判令被告 2 在电视剧《白马伶娜》(下称“涉案电视剧”)正片的片头片尾、海报、宣传片中保留原告编剧署名且署名顺序排在编剧第一位。
4、请求判令被告 2、被告 3 对被告 1 的上述全部义务承担连带
责任。
5、请求判令被告 1、被告 2、被告 3 承担诉讼费用。
三、 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暂无
四、 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 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事项未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根据本案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 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暂时无法预计本次诉讼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公司将根据本案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 公司采取的措施
公司将妥善应对此次诉讼,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 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无
六、 备查文件目录
(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传票》
(二)《民事起诉状》
北京二十一世纪威克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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