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6
公告编号:2024-012
证券代码:835454 证券简称:ST 威克传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北京二十一世纪威克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告(补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一、 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况
(一) 基本情况
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北京二十一世纪威克传 挂牌公司 挂牌公司
媒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法院: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022)沪 0105 民初 20609 号
立案时间:2024 年 1 月 8 日
案号:(2024)沪 0105 执 172 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长宁区人民法院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公告编号:2024-012
信息来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信息发布日期:2024 年 2 月 2 日
(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北京二十一世纪威克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确认应向原告上海少年儿童出版社有限公司支付一次性授权费用 380,000 元,按如下方式支付:于
2023 年 4 月 30 日前支付 76,000 元,于 2023 年 7 月 31 日前支付
114,000 元,于 2023 年 11 月 30 日前支付 190,000 元;
如被告北京二十一世纪威克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未按期、足额履行上述第二项支付义务中的任何一期,则原告上海少年儿童出版社有限公司有权解除《<白马伶娜>影视作品版权授权使用协议》及《补充协议》,终止对被告北京二十一世纪威克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在《<白马伶娜>影视作品版权授权使用协议》及《补充协议》项下的全部授权,被告北京二十一世纪威克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向原告返还授权链文件原件,且原告上海少年儿童出版社有限公司有权就所有剩余未付款项一并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受理费 7,000 元,因调解减半收取计 3,500 元,由原告上海少年
儿童出版社有限公司负担 1,750 元(已预缴),被告北京二十一世纪威克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1,750 元;
(三)被执行人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二、 对公司影响
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影响公司的声誉,公司将积极协调处理。
本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主体不含挂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公告编号:2024-012
三、 解决进展及后续处理计划
公司知悉被列入失信执行人事项后,积极协调处理各方关系,并积极与申请人进行沟通,寻求最佳解决方案,争取尽快向法院申请撤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消除失信的负面影响,同时努力维护公司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 备查文件
1、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2022)沪 0105 民初 20609 号民事调解
书
2、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截图
北京二十一世纪威克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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