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7-23
证券代码:835454 证券简称:ST 威克传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北京二十一世纪威克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二)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2023 年 7 月 19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3 年 7 月 3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本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2 日收到终审民事判决书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 当事人基本信息:
1、原告
姓名或名称:腾讯影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忠怀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关联关系
2、被告
名称:北京二十一世纪威克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阮欣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
(二) 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原告为电视剧《涩女郎》的投资拍摄方。2020 年 5 月 8 日,原
告与被告签署了《电视剧<涩女郎>代理发行合同》,合同约定,原告授权被告为《涩女郎》的首轮发行方,被告在发行收益到达共管账户5 个工作内完成分配支付工作,逾期支付的,除应支付未付款项外,还应按日向原告支付应付未付款项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逾期 30 日或以上的,原告有权解除合同,被告应获全部发行净收入归原告所有,并应向原告支付应获全部发行净收入的 30%的违约金。合同另约定,合同签订地为深圳市南山区,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由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诉讼处理。
2021 年 7 月 9 日,原告与被告签署《电视剧<涩女郎>代理发行
合同之补充协议》,协议约定,原告授权被告发行权利不限于首轮发行。合同约定被告首轮发行采取买断形式,买断费用为 67,350,000元,还约定了被告向原告支付买断发行费的支付方式和违约条款。合同另约定,对于案涉电视剧在中国大陆地区二轮、多轮以及地面频道的电视发行播映收入被告应在收到电视台或第三方支付的款项后 5个工作日内全额支付给原告,逾期支付的,被告应向原告支付应付未付款项日万分之五的违约金,超过 30 日的,原告有权要求被告支付
应付未付金额 2 倍的违约金。
被告后委托霍尔果斯白马影业有限公司具体实行案涉电视剧的
发行工作。案涉电视剧在 2021 年 3 月 1 日在湖南卫视首轮播映,2021
年 3 月 27 日首轮播映完毕。后在安徽卫视完成第二轮播放。被告收到首轮和二轮发行收入后未依合同约定向原告支付发行收益,经原告催款后仍未向原告支付。
基于上述事实和理由,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原告特向贵院提起诉讼。
(三) 诉讼请求和理由:
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发行收益 82,400,000 元(包含首轮买
断发行收益 6735 万元及安徽卫视二轮发行收益 1505 万元)及违约金38,496,218.75 元(首轮收益分别以 16,837,500 元为基数,分别
自 2021 年 7 月 24 日、5 月 8 日、6 月 19 日、7 月 31 日起按照日
万分之五的标准暂计至 2023 年 5 月 24 日;第二轮安徽卫视的发行
收益中以第一期款项 4,515,000 元和第二期款项 3,010,000 元的2 倍计算,以及第三期款项 7,525,000 元为基数,按照日万分之五的标
准,自 2023 年 9 月 9 日起计算);
2. 判令被告赔偿原告为起诉所支出的合理费用及全部诉讼费用。
以上金额合计:120896218.75 元。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诉讼裁判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5 日收到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民
事判决书》(2023)粤 0305 民初 14695 号,判决结果如下:
一、被告北京二十一世纪威克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腾讯影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支付首轮买断发行收益 6735 万元及其违约金(各笔违约金均以 16837500 元为基数,
分别自 2021 年 7 月 24 日、2021 年 5 月 12 日、2021年 6 月 24
日、2021 年 8 月 5 日起按照年利率 10%的标准计算至付清款项之
日止);
二、驳回原告腾讯影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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