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8-31
证券代码:835457 证券简称:建科集团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江苏镇江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8 月 29 日
2.会议召开地点:A 座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 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0 年 8 月 25 日以专人送达、传真、
电话通知等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伊立
6. 会议列席人员:傅国才、张伟、周梅、陆小军、张蓓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9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
业板上市》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了进一步促进江苏镇江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发展,壮大公司经营实力,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经研究,公司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
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可行性研究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本次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项目投资和补充流动资金。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有关事宜》议案
1.议案内容: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有关事宜。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分配方案》议案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确定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政策为: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的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同意并成功发行上市,则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在公司股票公开发行后由公司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股票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于公司上市后分红机制的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江苏镇江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分红回报规划及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保持公司保持长期发展的动力、实现长远发展的目标,保障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及公司股价的稳定性、长期增长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证券监督管理部门颁布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拟订了《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就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
板上市事宜出具有关承诺并提出相应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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