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8-31
证券代码:835457 证券简称:建科集团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江苏镇江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9 月 19 日 9 时。
预计会期 0.5 天。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5457 建科集团 2020 年 9 月 16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促进江苏镇江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发展,壮大公司经营实力,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经研究,公司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
(二)审议《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
本次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项目投资和补充流动资金。
(三)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有关事宜的议案》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有关事宜。
(四)审议《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确定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政策为: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的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同意并成功发行上市,则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在公司股票公开发行后由公司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
(五)审议《关于制定公司股票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于公司上市后分红机制的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江苏镇江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分红回报规划及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六)审议《关于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议案》
为保持公司保持长期发展的动力、实现长远发展的目标,保障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及公司股价的稳定性、长期增长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证券监督管理部门颁布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拟订了《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七)审议《关于公司就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事宜出具有关承诺并提出相应约束措施的议案》
公司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为保持公司保持长期发展的动力、实现长远发展的目标,为保障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及公司股价的稳定性、长期增长性,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证券监督管理部门颁布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出具了相关承诺。
(八)审议《关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的议案》
为填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可能导致的投资者即期回报减少,公司承诺本次发行及上市后将采取多方面措施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与水平,尽量减少因本
次发行及上市造成的每股收益摊薄的影响。公司董事会拟订了《江苏镇江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之承诺函》。
(九)审议《关于确认公司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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