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7-12
北京迈思汇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二 0 二 二年七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 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
第二节 董事会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监事会
第一节 监事
第二节 监事会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利润分配
第三节 内部审计
第四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九章 通知与公告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第十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
第十一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结算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
第十三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北京迈思汇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根据《公司
法》的相关规定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方式为发起设立。
第三条 公司名称:北京迈思汇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农大南路 88 号 1 号楼一层 1-061。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00 万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
限公司。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责
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 股东、
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 其
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经理 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 行
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根据《公司法》、本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 会
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愿景:丰富人们的沟通和生活。 使命:聚焦客户
关注的挑战和压力,提供有竞争力的通信解决方案和服务,持续 为客户创造最大价值。
第十二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 让、
技术服务;销售电子产品、机械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经济贸易 咨询。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股份发行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四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
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 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五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为 1 元人民币。
第十六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于公司获准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公开转让股票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集中存管。
第十七条 发起人的姓名(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和持股比例如下:
序号 发起人姓名或名称 持股数 出资方式 持股比例
(万股额)
1 王敬瀚 2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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