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6
公告编号:2023-011
证券代码:835474 证券简称:神角智能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神角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非标准意见专项说明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神角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山东舜天信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包含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报告编号:鲁舜审字[2023]第 0320 号),及《关于神角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和《关于做好挂牌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披露相关工作的通知》及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进行说明。
一、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涉及的事项
如财务报表附注三、(二)所述,本公司在 2022 年度受疫情的影响及国际环
境的变化 2022 年度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为 0 元,2022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为-2,197,643.40 元。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神角智能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包含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的理由和依据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324 号——持续经营》第二十一条规定,如果运用持续经营假设是适当的,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财务报表对重大不确定性已作出充分披露,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无保留意见,并在审计报告中增加以“与
公告编号:2023-011
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为标题的单独部分,以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财务报表附注中与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相关的事项或情况的披露;说明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并说明该事项并不影响发表的审计意见。
三、 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监事会对山东舜天信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保留意见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 2022 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公司董事会对相关事项的说明客观反映了该事项的实际情况。公司监事会对和山东舜天信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公司董事会针对此事项所做的说明均无异议。
同时,通过与公司管理层沟通,本期公司营业收入降低的主要原因是受到肺炎疫情及公司融资能力有限导致;目前随着现在世界各国放松对疫情的限制,公司已经重启了与美洲及非洲的业务;同时,公司的控股股东也加强了对公司的支持力度,也在与潜在的合作方谈判,就公司的发展进一步出谋划策;目前公司管理层获知公司的某国外客户的产品获准在 Walmart 销售,我司是该客户产品的独家供应商,因此预计 2023 年公司销售会取得提升;因此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目前没有重要风险。
神角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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