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2-07
公告编号:2024-013
证券代码:835476 证券简称:金科资源 主办券商:大同证券
许昌金科资源再生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30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出售部分闲置车辆的议案》,同意处置公司名下 24 辆工程车辆和 9 辆行政办公车辆,控股子公司许昌建金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名下 1 辆行政办公车辆,控股子公司淮南金科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名下 4 辆工程车辆。
现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公司资源配置的调整,需要对公司名下其他部分闲置车辆进行处置,具体明细如下:20 辆工程车辆、2 辆行政办公车辆。拟出售金额为 260 万元,最终价格以实际售出价格为准。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第二条相关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审 计 的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的 资 产 总 额 为
公告编号:2024-013
318,863,303.93 元,资产净额为 213,034,197.75 元。公司拟出售的车辆原值
为 3,662,043.44 元,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审 计账面值为 2,447,281.35 元,拟出售金额为
260 万元。拟出售金额占公司 2022 年经审计的总资产比例为 0.82%,占净资产比例为 1.22%,故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出售部分闲置车辆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六)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交易标的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公司部分闲置车辆
2、交易标的类别:√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股权类资产 □其他
3、交易标的所在地:河南省许昌市许昌金科资源再生股份有限公司院内
4、交易标的其他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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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交易标的资产权属情况
公司待出售限制车辆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三、定价情况
(一)交易标的财务信息及审计评估情况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 普 通 合
伙)审计账面值为 2,447,281.35 元。
(二)定价依据
以账面值为基础,综合考虑当地二手车辆市场的交易情况,双方协商确定。(三)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本次交易将在资产评估结果的基础上以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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