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2-07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福建哥仑步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福建哥仑步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 涉 及 重 大 未 决 诉 讼 仲 裁 √ 停 产 、 破 产 清 算 等 经 营 风 险
√重大债务违约等财务风险 √重大亏损、损失或承担重大赔偿责任
√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或处罚
√董事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等公司治理类风险
√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等无法履职或取得联系
□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其他
(二) 风险事项情况
1、涉及重大未决诉讼仲裁
截至公司破产申请受理之日,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起诉要求公司支付所欠款项共计 50,685,745.35 元的诉讼尚未结案;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起诉要求公司偿还借款本金 7,997,917.83 元,支付相应的利息、罚息及律师代理费的诉讼尚未结案;李柏洲起诉要求公司归还投资本金人民币3,100,000.00 元、利息 160,338.89 元的诉讼尚未结案;关雅慧起诉要求公司归还投资本金人民币 1,500,200.00 元、利息 77,593.68 元的诉讼尚未结案。
2、停产、破产清算等经营风险
根据“(2017)闽 0105 破 4 号之四”的《民事裁定书》,福州市马尾区人民
法院裁定终止了公司的重整程序,宣告公司破产。
3、重大债务违约等财务风险
根据“(2017)闽 0105 破 4 号之一”的《民事裁定书》,福州市马尾区人民
法院裁定确认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对公司债权金额 55,375,443.48元、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分行对公司债权金额7,297,875.61 元。此外公司还存在大额逾期应交税费及滞纳金。
4、重大亏损、损失或承担重大赔偿责任
自挂牌以来,公司已连续多年亏损,资不抵债。公司未弥补亏损已超过实收股本总额。
5、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
公司重要子公司福州乾人服装有限公司自有房产和土地使用权等主要资产均已抵押给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并已查封。
6、董事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等公司治理类风险
2019 年 12 月 30 日,公司董事陈瑜提出辞去董事职务,监事黄沐荣提出辞
去监事职务。上述人员辞职后,公司在职董事、监事人数均低于《公司章程》规定的会议召开最低人数。
7、实际控制人无法取得联系
截至目前,公司无法与魏庆华取得联系。
二、 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已连续多年亏损,资不抵债,主要资产被查封、冻结,存在重大未决诉讼仲裁,重大债务违约情况,目前已进入破产清算。公司进入破产清算阶段后,管理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对公司的破产财产进行出售、分配,并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十日内,持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向破产人的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2、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应当有过半数董事、监事出席方可举行。鉴于公司原董事陈瑜、原监事何沐荣辞职后,公司在职董事、监事人数均低于《公司章程》规定的会议召开最低人数,公司存在董事会、监事会无法正常召开等治理类风险,公司的信息披露存在不能保证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可能性。
三、 主办券商提示
福建哥仑步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涉及的方案尚未确定,主办券商将继续履行对福建哥仑步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义务,持续关注破产清算的进展情况,并督促福建哥仑步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上述事项及由此产生的相关风险,慎重作出投资决策。
四、 备查文件目录
(一)编号为“(2017)闽 0105 破 4 号之一”的《民事裁定书》;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
(三)编号为“(2017)闽 0105 破 4 号之四”的《民事裁定书》。
国泰君安
2020 年 2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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