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30
编号:2020-021
证券代码:835494 证券简称:ST 哥仑步 主办券商:国泰君安
福建哥仑步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管理人关于 2019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专项说明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我公司委托,审计了福建哥仑步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哥仑步公司”)财务报表,包括截至日期
为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9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
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
表附注,并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签发众环审字(2020) 220058 号非标准否定意见
审计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的相关要求,现对导致非标意见的事项说明如下:
一、审计报告中非标意见的内容
截止审计报告日,哥仑步公司已被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法院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破产,我们认为仍按照与持续经营相关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编制2019 年度财务报告,没有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未能
公允反映哥仑步公司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19 年度
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同时,哥仑步公司的原董事长、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魏庆华辞职失联,且董监高、关键管理人员离职频繁,导致生产经营活动处于停止状态,也导致我们审计过程中无法针对合并及公司财务报表多个要素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基础。主要内容如下:
1、与持续经营能力相关的重大事项:
哥仑步公司已连续五年亏损,资不抵债。公司合并报表反映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累计未分配利润-342,740,311.62 元,净资产-205,184,564.05 元;重要子公司福州乾人服装有限公司已停产,自有房产和土地使用权等主要资产均已抵押给兴业银行福州分行,并已被查封。哥仑步公司仍存在大额逾期银行借款、逾
期应交税费和逾期应付利息。2017 年 10 月 25 日,公司收到福建省福州市马尾
编号:2020-021
区人民法院发来的编号为“(2017)闽 0105 破申 4 号”的民事裁定书,同意受
理郑政雄对福建哥仑步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的重整申请。2017 年 12 月 28 日,
公司收到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法院发来的编号为“(2017)闽 0105 破 4 号”的民事裁定书,债务人福建哥仑步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福州乾人服装有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乾人公司与哥仑步公司存在人格、财产高度混同为由申请将乾人公司并入哥仑步公司合并重整,法院依法通知了乾人公司,乾人公司同意与哥仑步公司合并重整。
2019 年 12 月 30 日,福建哥仑步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收到福建省福州市
马尾区人民法院作出的编号为“(2017)闽 0105 破 4 号之四”的《民事裁定书》。因提交重整计划草案期限届满,ST 哥仑步未能提交重整计划草案,且无投资人参与重整,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九条第三款的规定,向法院申请终止破产重整程序并要求宣告 ST 哥仑步破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第七十九条第三款之规定,法院裁定终止 ST 哥仑步的重整程序,并宣告 ST 哥仑步破产。由于破产清算涉及的破产财产变价、分配等方案尚未确定,方案的研讨、审议以及执行等所需时间较长,为保证信息披露的公平,维护投资者利益,哥仑步破产管理人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关于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审议决定哥仑步公司按照与持续经营相关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编制 2019 年度财务报告。
由于前段所述事项的重要性,我们认为按照与持续经营相关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编制 2019 年度财务报告,没有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
制,未能公允反映哥仑步公司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19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涉及财务报表期初数的事项:
由于哥仑步公司 2015 年、2016 年度、2017 年度、2018 年度被出具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同时,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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