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1-08-16 15:38:10 股吧网页版
林恒制药:董事、监事换届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8-16


公告编号:2021-014

证券代码:835509 证券简称:林恒制药 主办券商:大同证券
海南林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换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换届基本情况
(一)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于 2021年 8 月 13 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林尤仁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30,424,092 股,占公司股本的 58.2589%,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郑娃女士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21,796,931 股,占公司股本的 41.7388%,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林洁希女士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1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0002%,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陈湘女士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邢陈妹女士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卢海平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公告编号:2021-014

提名吉丽雅女士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袁瑞佼先生为公司监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云春娜女士为公司监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首次任命董监高人员履历

吉丽雅,女,1980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毕业
于海南师范学院(现海南师范大学)数学系。2003 年 5 月至 2005 年 6 月就职于广州天
河许氏三彩塑料厂任办事处主管会计;2005 年 7 月至 2006 年 11 月就职于广州市泰乾
恒坤贸易有限公司任主办会计;2006 年 12 月至 2007 年 12 月就职于海南新大食品有限
公司任会计主管;2007 年 12 月至 2009 年 9 月就职于海南全星药业有限公司任财务主
管;2009 年 10 月至今海南林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任职分别担任财务部经理,财务负责人。

云春娜,女,1984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大专学历。 2012
年 1 月-2012 年 12 月任海南华拓康药业有限公司质量部验收员,负责验收工作;2013
年1月-2013年12月任海南华拓康药业有限公司质量部质管员,负责质量管理文件;2014
年 1 月——2019 年 1 月任海南华拓康药业有限公司营销部营销经理,负责相关工作;
2019 年 2 月-至今任海南林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招投标专员。
二、换届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任职资格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换届未导致公司董事……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