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11-01
公告编号:2022-024
证券代码:835509 证券简称:林恒制药 主办券商:大同证券
关于新增承诺事项情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承诺事项基本情况
挂牌公司全称 海南林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600007088584408
承诺主体名称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林尤仁
□挂牌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承诺主体类型 □其他股东 □董监高
□收购人 □其他
□权益变动 □收购
承诺来源
□整改 √日常及其他 申请终止挂牌
□同业竞争的承诺 □关联交易的承诺
□资金占用的承诺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承诺类别
□股份增减持承诺 √其他承诺 终止挂牌异议股
东回购承诺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股票终止挂牌事
承诺开始日期
项之日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公司终
承诺有效期
止挂牌后 1 个月止
相关异议股东按照本承诺要求提出回购请求之日起至回购
承诺履行期限
责任履行完毕之日。
承诺结束日期 其他 承诺履行期限届满。
公告编号:2022-024
二、承诺事项概况
承诺主体:林尤仁
承诺主体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承诺主体为挂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承诺内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尤仁承诺于挂牌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披露之日起按以下约定对所持股份实施回购:
1、 回购相对人: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
东;
2、 回购数量:回购相对人可以要求回购的数量以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的《证券持有人名册》记载的信息为准。
3、 回购价格:结合公司二级市场交易价格、经济状况等因素考虑,以股东取得该部分股份时的成本价(成本价格不含交易手续费、资金成本等,并需进行除权除息处理)进行回购。
4、 回购期限:回购相对人需在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披
露之日起至公司终止挂牌后一个月内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材料。
5、 回购请求方式:异议股东应当在上述有效期限内将书面申请材料亲自送达或邮寄送达至公司(邮寄送达的,已快递签收时间为准),并同时向公司发送电子邮件。回购申请材料包含异议股东的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证券账户号码、股份数量、取得该部分股份的交易流水单、异议股东的有效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若异议股份未在上述有效期限内提交其申请材料的,则视同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不再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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