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1-15
公告编号:2024-001
证券代码:835511 证券简称:威达集团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浙江湖州威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情况说明
变更日期:2024 年 1 月 9 日;
原主办券商:东兴证券;
变更后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浙江湖州威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1 月 15 日在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证券简称:威达集团,股票代码:835511。自挂牌以来,公司不断完善治理机制,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规定和公司章程认真履行职责。公司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
东兴证券担任公司主办券商以来,秉承勤勉尽责的原则,积极履行持续督导责任,指导公司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管理制度,对公司的信息披露等资料进行了审慎核查,以其专业的服务和丰富的经验,为公司的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合规等提供了各种指导。公司对东兴证券担任主办券商期间给予公司的支持深表感谢。
鉴于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经与东兴证券充分沟通与友好协商,双方就解除持续督导协议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后续聘请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
公告编号:2024-001
源证券”)承接主办券商工作并履行持续督导责任。
二、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审议情况
本次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公告编号:2023-018)和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通过(公告编号:2023-020)
三、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协议签署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要求及规定,公司已与
东兴证券于 2023 年 12 月 12 日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浙江湖州威达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及其变更
补充协议的协议书》;并于 2023 年 12 月 12 日与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附
生效条件的《持续督导协议书》。上述协议均已约定自公司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无异议函之日起生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有限责任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9 日出具了《关于对主办券商和挂牌公司协商一致
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无异议的函》,相关协议自该函出具之日起生效,由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接公司的主办券商工作并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浙江湖州威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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