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27
公告编号:2024-043
证券代码:835513 证券简称:金太阳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合肥金太阳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任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26 日审议并通过《关于补选刘晓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提名刘晓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至本届董事会期满结束,本次任免尚需提交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任命原因
根据工作需要,经控股股东合肥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会研究决定,提名刘晓先生作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故董事会提名刘晓先生担任公司新任董事。
(三)新任董监高人员履历
刘晓,男,1982 年 2 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5 年 7
月至 2019 年 4 月,先后在邯邢冶金矿山管理局安徽开发矿业有限公司、五矿矿业昌邑郑家坡铁矿有限公司和五矿矿业安徽开发矿业有限公司工作,2019 年 5 月至今,就职于合肥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现任财务部部长。
二、任命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告编号:2024-043
公司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本次任命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一)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董事的提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董事会开展工作,将对公司完善治理结构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和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阅《关于补选刘晓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我们认为:本次董事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刘晓先生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也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被执行联合惩戒的情况。
我们对该议案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四、备查文件
《合肥金太阳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合肥金太阳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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